畢業生代表致詞甄選
國立清華大學112學年度畢業典禮畢業生代表致詞甄選辦法(延至本(113)年5月19日(週日)截止。)
壹、主辦單位:國立清華大學教務處
貳、目的:為鼓勵畢業生積極爭取致詞機會,並提升畢業生致詞水準,擬對全校畢業生公開徵選致詞內容及代表。
參、參加甄選資格及徵稿型式:全校碩、博士班畢業生及大學部畢業生,字數以演說5分鐘為限,形式為單人或雙人搭檔致詞。獲首獎者可決定自己代表上台致詞,或推薦他人致詞;並由本校生輔組專人協助上台前之演練及輔導。
肆、評選標準:
(一)內容(50%):引人入勝、條理分明、編寫用心、創意性。
(二)表達技巧(30%):流暢連貫、語調生動、善用肢體語言。
(三)台風儀容(20%):服裝整潔、儀態大方。
伍、獎項及金額:
(一)第一名1名:獎金新台幣2,000元。
(二)第二名1名:獎金新台幣1,500元。
(三)第三名1名:獎金新台幣1,000元。
陸、收件、截稿、揭曉:
(一)收件日期:自即日起開始收件,請將講稿以附件格式(doc.)寄至nthugraduate22@gmail.com,信件標題註明畢業生致答詞徵稿。
(二)截止日期:延至本(113)年5月19日(週日)截止。
(三) 徵選作品由主辦單位辦理專業評選作業進行初審;通過初審者通知參加複審,複審以試講方式進行。得獎名單預計於6月3日(週一)前於教務處網站公布(除得獎者以專函通知外,餘不另行個別通知)。
柒、注意事項:
(一)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,並授權國立清華大學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,在任何地方、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、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。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,且國立清華大學不須因此支付任何費用。
(二)參選作品禁止抄襲,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,除取消得獎資格、追回獎金、公布違規情形事實外,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。
捌、本辦法未盡事宜,另行補充公布於教務處網站。